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0072
项目编号: ZYSCG-2025-(采)-001
项目名称:******医院检验试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十一至十五标段)十四标段、十五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15894.8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十四标段 | 病人医用试剂 | 其他病人医用试剂 | 1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60000.00 | 十四标段预算:12.00万元/年; 十四标段最高限价(单价合计):1106.84元; |
十五标段 | 病人医用试剂 | 其他病人医用试剂 | 1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60000.00 | 十五标段预算:32.00万元/年;十五标段最高限价(单价合计):14787.96元。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药品的还须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 (8)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我国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注册证;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12 08:00:00 至 2025-07-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金额(元):年预算173.00万元/年,三年总预算519.00万元。其中十四标段预算:12.00万元/年; 十五标段预算:32.00万元/年;十四标段最高限价(单价合计):1106.84元;十五标段最高限价(单价合计):14787.96元。(2)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西南新区九龙路
联系方式: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韩雪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安琦
电话: 0951-******、******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7-12
附件下载:
十四标段招标文件正文.pdf
十五标段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