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和二期EPC项目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和二期EPC项目相关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合同专用条件第14.5.3建安费竣工结算原则:建安费竣工结算价={(Σ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Σ措施项目结算价+Σ其他项目结算价±Σ价格调整(如有)±Σ变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价+Σ规费)*(1-5%)*中标费率}*(1+税率)+Σ奖励、罚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问题:价格调整不应该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招标文件P192专用合同条件第21.4技术措施包干费:如下包干内容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算。疑问:请问是否理解为此条款载明的技术措施费不单列,在其他相应的清单项里计算费用?
答:招标文件P192专用合同条件第21.4技术措施包干费包含或分摊在其他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发包人不另行计算。
质疑3:1、请问****公司(属于****公司)、****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两家国有担保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保险购买一份保单,由**财险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有限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保险公司这种借壳参与重庆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能接受?**保险购公司重庆分公司员工,以**(音同)、**(音同)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重庆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收30元,**保险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音同),**(音同)等通过与中介代理合作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将会去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合作,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质疑4:请问****公司的股东“****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和另外一个股东“****公司”有清算。
****公司且有股权出质和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等等,他们开具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质疑5:工业建筑是指供人民从事各类生产活动和储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工业厂房、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和仓储建筑等。请问我公司提供的建筑工程业绩若已包含厂房、车间、仓储建筑、动力用房等施工内容属于工业建筑业绩,是否不需要再提供业主证明来证明该业绩为工业建筑?
答:提供的建筑工程业绩若已包含工业厂房、车间、仓储建筑、动力用房等施工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相应工程规模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6:招标文件P165专用合同条件第13.3.3.1.2(5)措施项目费:变更新增工程中的组织措施费不另行计取。第13.3.3.1.2(5)②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执行。疑问:这两个条款相互矛盾,请明确以哪个条款为准?
答:变更新增工程中的组织措施费不另行计取。取消关于“②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执行”相关表述。
质疑7:请明确投标文件经济部分需提供哪些资料?是否提交招标文件P258投标文件格式经济部分载明的分项报价汇总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报价的设备供货及服务清单?如需提交,请提供相关格式。
答: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分项报价汇总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报价的设备供货及服务清单,投标人如有分项报价汇总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报价的设备供货及服务清单可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质疑8:招标文件P139专用合同条件第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请明确承包人在哪些情况下需对发包人进行赔偿?
答:属于合同通用条款15.2及合同专用条款15.2条的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15.2及合同专用条款15.2条执行。
质疑9:1.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中地块为其中西永组团Aj01-20-1/04、Aj01-21-1/04地块,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和二期EPC项目地块区位示意图中为Aj01-20-1/03、Aj01-21-1/03地块,请明确地块编号。
2.合同协议书中总工期300天中含一期项目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二期项目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二期须2025年6月10日达到企业设备入场条件(包括设备安装区域基础、地坪、维护等工程完工),2025年7月5日达到试运行条件,2025年8月30日整体完工并交付使用;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须2025年11月30日主体完工,达到企业设备入场条件,2026年1月31日整体完工并交付使用。节点工期是否有误,请明确。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以哪条为准,请明确。
4.招标文件未见地勘报告及初步设计图纸,请提供。
答:
1、地块编号为西永组团Aj01-20-1/04、西永组团Aj01-21-4/04,地块区位示意图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附件一。
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节点工期要求执行。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以“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为准。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8〕41号)规定,工业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或备案,不再将其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凭证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必要条件,地勘(送审版)、方案文本(送审版)详见补遗附件三。
质疑10:招标文件第174页约定“·建安费竣工结算价={(Σ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Σ措施项目结算价+Σ其他项目结算价±Σ价格调整 (如有)±Σ变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价+Σ规费)*(1-5%)*中标费率}*(1+税率)+Σ奖励、罚金、 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均统一下浮较不合理,其中发包人认质并核价部分、集采材料费、未计价材料费、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施工机具使用费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应参与下浮,请求修改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限价执行总价下浮5%。
质疑11: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人员社保的要求?
答:满足。
质疑1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及配套办公用房等,似无动力类专业相关设计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不合理,建议取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加分项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动力类专业设计相关内容。
质疑13:声 明
我司系****公司,是一家成立14年之久正规持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近期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开招投标公告答疑和评论区,出现个别用户恶意散布针对我司的不实言论,对我司商业信誉、专业能力及企业形象进行诽谤抹黑,此类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司合法权益,并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我司郑重声明:
一、坚决维护合法权益,谴责不实信息。我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信为本、专业服务”的经营理念,依法取得相关业务资质,所有经营活动均公开透明、合法合规。我公司不存在终本案件,更不存在任何未履行的事宜,广大用户和网友均可随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
二、严正警告侵权主体,立即停止造谣诽谤行为。请相关侵权主体立即删除全部不实信息,停止一切诋毁我司商誉的行为。我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介入调查,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举报,保留诉讼权利。同时,欢迎社会监督,抵制恶意诽谤。我司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合法监督,但坚决反对任何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的诽谤行为。请广大客户及网友勿轻信谣言,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电话:********)与我司核实信息,我司愿以事实为依据接受市场检验。
特别说明: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任何企业及个人均须为自身言行承担法律责任。我司呼吁各界共同抵制网络谣言,营造清朗商业环境。
答:本提问与本项目无关,无需答复。
质疑14:请问****公司的股东“****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和另外一个股东“****公司”有清算。
****公司且有股权出质和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等等,他们开具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质疑15: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请问招标人: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16:请提供全套初设CAD图,方案文本等必须的基础资料。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8〕41号)规定,工业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或备案,不再将其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凭证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必要条件,方案文本(送审版)详见补遗附件三。
质疑17:不提供初设怎么核算成本?怎么做投标文件啊?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8〕41号)规定,工业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或备案,不再将其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凭证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必要条件,地勘(送审版)、方案文本(送审版)详见补遗附件三。
质疑18:是否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签章(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外)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9:投标人除提供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的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如有其它承诺可在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中提供。
质疑20:联合体投标时,是否只需要提供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只需要提供牵头人单位的相应人员身份证明即可。
质疑21:投标函附录中,“工期”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和“分包”的约定内容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质疑22:投标文件格式,若重庆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文件查看程序中的PDF签章版与重庆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文件制作软件中对应模块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本不一致时,投标文件格式以PDF版还是导出的word版为准?请明确!
答: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PDF签章版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23: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是否留空白或填“/”均可?
答:均可。
质疑24:1、请问****公司(属于****公司)、****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两家国有担保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保险购买一份保单,由**财险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保险公司这种借壳参与重庆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能接受?**保险购公司重庆分公司员工,以**(音同)、**(音同)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重庆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收30元,**保险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音同),**(音同)等通过与中介代理合作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将会去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合作,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2017 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如果使用具有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2、<****公司>在2022年度******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重庆**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请问以上这几条质疑,频繁出现在最近招标挂网项目的质疑内容里面,到底开这几家的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合不合格?
是不是只要开具**融资担保保函才能满足要求,据了解**融资担保开具的保函是直开式,没有保险兜底这些,国企背景担当,保驾护航。
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履约保函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的相关要求。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地块区位示意图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3、本项目地勘(送审版)、方案文本(送审版)内容详见附件三。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04月01日
附件三: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和二期EPC项目地勘及方案资料.zip
附件二: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和二期EPC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附件一: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和二期EPC项目地块区位示意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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